2025年新乡工程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5年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2025年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仅面向河南省内招生。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
第五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
(二)学校国标代码:13506
(三)学校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专科教育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办学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新飞大道南段777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体制。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
第八条 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河南省的招生政策要求,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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