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
第三条学校法人注册地址是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学校主要校区为普陀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和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
第四条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学校将颁发
第五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开展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
1.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实施学校招生工作;
2.制定学校招生章程;
3.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分省份、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7.开展本科录取新生复查工作;
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招生相关工作。
第八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
第九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努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 想给孩子一个光明的前途?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高考志愿填报指导服务!助你成功率提升90%! 推荐阅读: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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