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大学是河南省属普通公办高等学校、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
、河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5]7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
河南农业大学普通全日制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舞蹈表演专业在辽宁、山东、河南招生,
设计学类专业在河北、安徽、山东、河南、四川、云南、青海招生。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省统考子科类如下:
专业 | 招生省份 | 招生计划 | 省统考子科类 | 学历层次 | 学费 |
舞蹈表演 | 辽宁 | 10 | (D2)舞蹈表演(国标舞) | 本科 | 8000元/生?年 |
山东 | 20 | (46)舞蹈类(体育舞蹈) |
河南 | 90 | (C2)国际标准舞 |
设计学类 | 河北 | 10 | (MS)美术 |
安徽 | 10 | (M7)模块七(美术学、设计学等) |
山东 | 10 | (12)美术类 |
河南 | 180 | (A)美术类 |
四川 | 10 | (A2)设计学类(本科) |
云南 | 10 | (E)设计学类(本科) |
青海 | 10 | (AA)美术类 |
二、录取规则1.艺术类考生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须达到学校所在录取批次省定本科分数线。2.投档规则按照各省级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明确的投档规则执行。3.我校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排序成绩(含小数部分)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我校选择按照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分)×50%+专业课成绩×50%)录取;云南省考生,我校选择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其他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根据进档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分)×50%+专业课成绩×50%)排序择优录取。若我校录取依据的成绩并列,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并列,分别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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