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
第三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开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学院、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以及研究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
第七条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重大和特殊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八条 学院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等。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十条 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总分的加分予以认可。
想给孩子一个光明的前途?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高考志愿填报指导服务!助你成功率提升90%!
学员评价








推荐阅读:
- 上一篇:2025年高考志愿填报:电波传播与天线专业解读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