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5-01-24
王柯高考志愿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5〕20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院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结合我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对象
普通专升本的招生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
二、招录条件和方式
按照《通知》规定的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选拔升入普通本科学习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录取。
(二)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以内。
(三)进入本科学习前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入学报到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核验,如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则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三、招生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学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