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闽教学〔2025〕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本科普通高校,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的重要渠道。为确保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5〕36号)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我省高职分类招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高职分类招考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
(一)中职学校类考生
1.中职学校类考生依据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
2.职业技能
3.职业技能
(二)普通高中类考生
1.普通高中类考生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 想给孩子一个光明的前途?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高考志愿填报指导服务!助你成功率提升90%! 推荐阅读: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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