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柯高考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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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闽南科技学院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5-01-24 王柯高考志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学校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公平、公正、平稳、规范、安全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闽南科技学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闽南科技学院(国标代码:12992),2001年由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师范大学与菲律宾爱国华侨共同举办,是福建省首批设立的独立学院,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教育。2025年11月,经教育部批准转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明确为非营利办学。

第四条学校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南安市康美开发区康元路8号。现有康美和美林两个办学校区,康美校区办学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康美开发区康元路8号,美林校区办学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柳美南路8号。

第五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闽南科技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闽南科技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以上证书均由教育部电子注册并统一备案。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2025年学校普通本科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2025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参阅各省(区、市)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闽南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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