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大学2025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2025-01-24
王柯高考志愿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探索和完善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创新人才选拔模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5〕12号),2025年我校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一、报名条件
对于符合江苏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有远大理想及高度社会责任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在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5月20日期间获得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一)A类:
(二)B类:
说明:A类考生进档后,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录取到第一专业,详见“录取政策”。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数不超过290人,待上级部门确定我校2025年总体招生计划后,我校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