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今日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2025年福建省高职分类招考继续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进行。
考试安排
(一)中职学校类考生
1.中职学校类考生依据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5年6月参加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
2.职业技能测试工作实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筹管理,主考院校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职业技能测试的命题制卷、试卷保管、组织测试、成绩评定和成绩发布等具体工作由各主考院校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试行)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职业技能测试考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各主考院校根据测试工作需要,可自行选定若干合作院校或设置若干考点。
3.职业技能测试于2025年3月中下旬举行,相应类别的具体测试时间以各主考院校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普通高中类考生
1.普通高中类考生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对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2.普通高中类考生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素养等。考生在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时,须在该网页上先行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型为选择题)后,方可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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