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招生章程】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相关
第二条学院全称为
第三条学院由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
第五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办公室的检查和监督,并接受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27―87194571;纪检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27―87193826;学院网址为http://www.witpt.edu.cn、学院招生信息网为http://zsjy.witpt.edu.cn/。
第三章招生对象和入学考核
第七条学院招生的主要对象为当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普通高考生。
第八条所有考生的文化课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院在各省(区、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条学院与湖北兴发
第十一条在录取工作中,学院按程序将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区、市)相关规定确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原则上投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左右。对浙江、天津、山东、海南等实行招生考试改革、按专业录取的省份,严格按当地招生部门相关录取规则录取。
第十三条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是:按考生分数优先,遵从考生专业志愿,不设专业级差。若投档分数相同,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者(150分制)优先录取;若条件仍相同,与拟录取专业相关的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录取到未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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