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
第二条 学校全称:
―――学校代码:1105
―――主管部门: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四条 办学地点:
―――校 本 部: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
―――东坝校区: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
―――花乡校区: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
―――密云办学点: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7号
第五条 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透明公开,全程接受考生和家长、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想给孩子一个光明的前途?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高考志愿填报指导服务!助你成功率提升90%! 推荐阅读: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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