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许昌学院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全称:
(二)校址:学校设有
八一路校区:河南省许昌市八一路88号
兴华路校区:河南省许昌市兴华路2111号
(三)办学层次及类型:
第三条 学校招生贯彻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专升本(含原建档立卡考生)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普通专升本录取原则遵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投档录取模式执行。被录取考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凡新生入学报到前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条 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
第九条 外语语种:外语语种不限,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
第十条 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五章 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费标准:根据河南省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标准收取。文科类专业4400元/生・学年,理工类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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