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省省属高校试点综合评价录取

经教育部批准,江苏省从2025年起,在原省属11所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首次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让很多考生和家长特别感兴趣的是,入选考生高考成绩只要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就有望通过综合评价被相关高校择优录取。日前,市高招部门就省属高校综合素质评价录取试点的重要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问题一:考生如何参加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报名?
4月1日至15日,符合江苏省高考及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自愿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收的主要对象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高校不得将名额分配至中学,如中学向试点高校推荐考生,应事先制订并公开推荐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择优推荐。所有被推荐考生的名单及相关材料须在校内进行公示。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问题二:考生报名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符合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的考生,应根据高校的要求,提交个人自荐报告等材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符合高校培养特色要求的写实性材料等,并由所在中学或原毕业中学、专家个人等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和高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报告等。
问题三:试点高校如何进行综合评价录取考核?
6月10日起,试点高校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长的考生进行考核,原则上不得笔试,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
6月22日前,经本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试点高校要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2倍的范围,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同时,将入选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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