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庆工商大学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始创于1952年;于2002年经国
1.学校全称:
2.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3.国标代码:11799
4.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5.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
6.办学地址:
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邮政编码:400067
南岸校区兰花湖片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28号;邮政编码:400067
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董家溪鹅石堡山26号;邮政编码:400020
7.就读地点:详见《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
8.办学基本条件:
学校有南岸校区(含兰花湖片区)、江北校区、茶园校区(建设中)等3个校区,占地总面积2390.8亩;学校现有专任
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有教育部2006年核准的2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外综函〔2006〕59号文件):由学校和美国韦德恩大学合作举办的教育部首批复核批准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商学院(教育部颁发的许可证编号为MOE50USA02DNR20000002O);以及由学校和波兰华沙人文社科大学合作成立的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现代国际设计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学校设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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