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招生大调整!浙大、复旦、上交大2020年浙江省综合评价简章公布!

6月15日,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突然发布2020年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王柯团队第一时间整理简章详细内容,供参考。
复旦大学2020浙江三一综合评价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0年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具体要求,在浙江继续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两项目归并计划,统一办法,合并实施,旨在探索与浙江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衔接、基于“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方法,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全面发展,适合复旦大学培养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通过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不合格科目),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学生,均可报名。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两项目操作办法、选拔标准完全相同,进校后教学、培养等也无任何差别。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不超过205名(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两部分招生计划归并统一后无差异实施)。具体招生专业(类)和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报名平台。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6月16日至6月25日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学校组织专家组, 依据考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审核考生报名材料。
(三)6月27日前公布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名单。
(四)通过审核的考生须于6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校测(包含笔试和面试)和录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我校校测和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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