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全面实施“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
第二条学院名称为
第三条 涉外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学生的录取和毕业分别进入国
第四条涉外学院招生工作接受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院董事会和学院党委、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学院招生处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编制、上报年度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咨询宣传、远程网上录取、解释和咨询有关招生政策、做好与上级招生部门的工作衔接、做好招生期间来信来访工作及录取通知书的印制与发放等工作。
第七条学院招生由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订2025年面向全国各地的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相关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我院招生信息网同时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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