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春理工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5〕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5〕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5届-2025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3.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需在中国高等
4.体检标准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规定。
二、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及联系方式
注:上述学费标准是我校根据《关于吉林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吉发改价调联[2025]152号)、《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吉林省体育学院等五所学校学费标准的批复》(吉发改价调联[2025]518号)等文件拟定,具体额度以吉林省教育厅备案审核通过的额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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