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扬州大学2025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章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5〕12号)文件精神,
一、招生对象
具有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优秀和拔尖创新潜质突出的江苏省应届高中毕业生,对照报名条件,由本人申请、经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后可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
二、招生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25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总数的5%(260人左右)。
三、报名条件
㈠基本条件
1.学业水平
2.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总表中,“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中获得1个及以上“A”等级,其中“运动与健康”项为“A”或“B”等级。
㈡专项条件
1.理科学科竞赛类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
2.理科科技创新类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全国青少年电子信息智能创新大赛(中国电子学会)、“明天小小科学家”竞赛(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等比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3.文科学科竞赛类
高中阶段语文成绩较好,在高三第一次或第二次模拟考试成绩不低于115分(以Ⅰ卷满分160分计)或不低于139分(含Ⅱ卷附加分),并且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 想给孩子一个光明的前途?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高考志愿填报指导服务!助你成功率提升90%! 推荐阅读: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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