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以及我院相关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
第三条学院全称:
招生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基本学制:四年(部分专业五年制)
办学地址:江苏南通崇川区通京大道999号
第四条学院面向江苏、浙江、山东、安徽等18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
第六条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科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实施,接受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院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院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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