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关于做好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关于自2025年起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其他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实施校考的通知》(内教招考普【2025】40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
(二)学校代码:14199
(三)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北校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万顺街80号(南校区)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六)上级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二、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考生成绩排序相同时,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报考我院2025年
(2)报考我院2025年其他艺术类 想给孩子一个光明的前途?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高考志愿填报指导服务!助你成功率提升90%! 推荐阅读: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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