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柯高考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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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方医科大学2025年普高招生章程

2025-01-24 王柯高考志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2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南方医科大学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121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1063号,邮政编码510515;

南校区: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13号,邮政编码510315;

顺德校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马岗大道33号,邮政编码52830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证书颁发: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南方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临床医学八年制(本硕博连读)学生,达到培养目标,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博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临床医学八年制(本硕博连读)专业一、二年级学生在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湖南长沙)进行基础课程学习,之后回校本部学习;临床医学(卓越创新班)全程在校本部学习;其他专业一、二年级在顺德校区分属四个书院学习,之后在各专业所属学院学习。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及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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