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管理制度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我院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声誉,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机构和职责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招生工作领导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行政部门负责人、各系主任组成。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制定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审定学院年度招生计划,指导、监督招生工作全过程,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学院招生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承办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务,其在招生方面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以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加强内部自我约束机制,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根据人才需求状况、发展规模和学院实际情况,拟定学院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草案。在征求各系及相关部门意见、分管院领导同意、院招生领导组审定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当年招生计划。
3、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4、负责编印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及其它招生宣传材料,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宣传活动,做好招生宣传和咨询接待工作。
5、负责招生软件、网络、录取通知书及其它招生用品资料的准备工作,确保招生网络畅通、招生场所安全。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新生预报到、报到工作,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7、负责招生网络和录取信息的维
二、招生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招生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乐于奉献,为人师表。
2、遵守工作规程,廉洁自律,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各环节的工作。
3、熟悉招生业务,高质量完成学院交付的招生任务。
4、遵守保密规定,保证招生网络和招生场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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