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
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高校招生录取事关国家人才选拔和考生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教育规划纲要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加大信息公开,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安全保障和考生服务,切实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秩序。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管理。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和高校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完善制度,构建严格规范的招生工作体系。要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和流程,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统考招生和自主选拔录取、艺术和
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出台含有违规“点招”录取等与国家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招生办法;不得超越职权制定招生办法或照顾优惠政策;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调整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高校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项目范围;不得划转计划委托任何军队院校招生。省级招办不得违反规定的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不得将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自主选拔录取等特殊类型考生档案投放给高校或为高校办理录取手续;不得擅自改变高校招生计划类型,不得为无计划高校或擅自为高校突破招生计划办理录取手续;不得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和专业;除国家特殊需要外不得在招生结束后违规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补录。
想给孩子一个光明的前途?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高考志愿填报指导服务!助你成功率提升90%! 推荐阅读:学员评价
- 上一篇:2025年教考时评:艺术类和艺术团别混淆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