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
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教监厅[20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强化对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机构及工作人员招生行为的监督制约,保障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切实维护高校招生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2014年要进一步加强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为全面推进高考制度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高校招生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招生权力规范运行
各级教育
1.加强对招生权力监督制约体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高度重视高校招生组织管理、决策程序和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重点监督各高校是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成立的招生委员会,其决策机制是否健全,决策依据是否充分,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学校招办作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是否严格执行各项既定的决策。
2.加强招生录取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高校应把本校招生计划编制、招考办法、录取标准、预留计划使用原则和标准、特殊类型考生入选资格名单、录取结果等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纳入集体决策范畴,经学校招生委员会按照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和程序进行决策,对表决情况进行如实、详细记录,表决人对自己的表决意见进行签字确认。集体决策事项涉及违规的,按照表决情况进行追责。
3.加强招生管理制度完备性、 想给孩子一个光明的前途?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高考志愿填报指导服务!助你成功率提升90%! 推荐阅读: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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