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柯高考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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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5-01-24 王柯高考志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学院代码:13988(国标代码)、1827(江苏代码)。办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潘安湖科教创新区学院路1号(潘安湖校区)、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泉山校区)。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独立学院。

第三条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全日制本科生,颁发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全日制本科生,颁发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院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兼顾历年招生录取情况,综合分析,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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