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阴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职教高考”制度,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促进职业院校深化教学改革,探索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律,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5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江苏省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
第四条 学校简介:江阴,中国经济最发达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区域几何中心,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二十一连冠”,被誉为“中国制造业第一县”。
第五条 我校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的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组建赴各地市/区招生工作组,负责该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内部和社会等多重监督机制,招生监察工作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负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经审核后,确定学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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