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广西教育厅、广西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以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5〕2号),并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
第三条 就读校区
第四条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办学层次为高职(大专),学制为三年。
第六条 学历证书说明
我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中学校名称为:
第七条 学校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贯彻“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广西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下开展本次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三章 考试与录取
第十一条 仅限具有“2+3”直升学籍的考生填报,且考生需按学籍注册的直升院校和专业填报,否则所填直升批志愿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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