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升本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桂教高教〔2025〕1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
全区高校优秀高职高专生
选拔升本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更好地为我区经济建设培养紧缺的实用型、应用型人才,满足部分高职高专毕业生继续学习的需要,经研究,决定2025年继续开展应届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通过选拔升入普通本科院校学习(以下简称“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的选拔对象仅限于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在籍毕业班学生。
二、选拔条件
(一)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二)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专科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50%以内。
(三)
(四)获得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者,或经学校选拔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的优秀毕业生者,在满足前三款条件的情况下,不占下达计划指标。在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或者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业技能竞赛奖的学生优先选拔。
(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5〕3号)文件精神,对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如果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如没有立功奖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其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50%以内的,可以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
(六)凡有违纪处理记录者,不予选拔。
三、选拔的方式及比例
(一)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有本人签名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学校存档备查),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选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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