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防灾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
第二条 学校名称:
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中国地震局。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院校国际代码:11775
第五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主管院领导、相关院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包括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落实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制定本校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院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原则确定其专业。(学院在江苏省招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其它省高招办有特殊要求时,按该省文件要求执行)。
想给孩子一个光明的前途?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高考志愿填报指导服务!助你成功率提升90%!
学员评价








推荐阅读:
- 上一篇:2025年防止考场[记忆堵塞]的操作要点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