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创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为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3号)、《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25】99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
(二)学校代码:14199
(三)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六)上级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二、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同一个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如果某专业录取不足,在候补的考生中顺延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如生源仍然不足,调剂录取其他专业志愿考生,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报考我院
1.
2.
(二)录取批次
(1)艺术类本科:本科提前B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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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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