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
第二条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层次: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五条 办学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亦路(团河段)2号(邮政编码:102628)
第六条 证书类型: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相关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院长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审议学院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协调招生工作;研究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实施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部署的各项工作;编制并报送学院各类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组织开展招生宣传;依法依规完成新生录取;配合做好新生资格复查及新生资料统计、分析、归档、其他招生日常事务等工作。
第九条 学院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的制定坚持“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的原则,由招生办公室按照学院总体发展规划要求,结合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建议和上一年度招生工作总结分析科学、合理进行编制。
想给孩子一个光明的前途?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高考志愿填报指导服务!助你成功率提升90%!学员评价
- 上一篇:2025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