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
第三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独立学院,层次为普通全日制本科。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招生工作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七条 按照根据国
第八条 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和独立学院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进行录取。
第九条 对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各省文件要求执行。
想给孩子一个光明的前途?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高考志愿填报指导服务!助你成功率提升90%! 推荐阅读:学员评价
- 上一篇:2025年202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