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湘南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依法治招”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
第三条
第四条 校本部驻地为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王仙岭公园东麓。学校分两个校区办学,即王仙校区(郴州市苏仙区王仙岭公园东麓)和北湖校区(郴州市北湖区龙泉路)。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设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为:湖南省郴州市王仙岭公园东麓
邮政编码:423043;
联系电话:0735―2653053、2653289、2653052、2653055、2653178、
2653189;
传真:0735―2653053、2653052;
电子信箱:xnx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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