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柯高考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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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5-01-25 王柯高考志愿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障武汉纺织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深入贯彻实施高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武汉纺织大学章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武汉纺织大学中文简称“纺大”,国标代码为10495,设有阳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南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1号)、东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梨园渔光村1号)三个校区。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由中央和湖北省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各省级招办、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七条 凡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普通高考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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