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大学2025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

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
公示期:2025年6月8日- 6月12日
公示期间监督方式如下:
监督电话:
028-85405563(招生办公室)
028-85404020(校纪委、监察专员办)
监督邮箱:
zs@scu.edu.cn(招生办公室)
jiwei@scu.edu.cn(校纪委、监察专员办)
二、入选资格考生须按所在省(区、市)的高考志愿填报的相关规定及志愿批次填报我校2025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高考志愿,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三、
四、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相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关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投档到我校且高考体检合格者,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分科类从高到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五、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2025年6月8日
- 附件【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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