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5年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崂山校区: 青岛市松岭路99号 邮政编码:266061
四方校区: 青岛市郑州路53号 邮政编码:266042
高密校区: 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 邮政编码:261500
济南校区: 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邮政编码:250014
第五条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成立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名办法
第九条 招生计划。学校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内夏季高考生源,总计划数为120名。具体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招生计划如下表:
注:最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最后公布为准;
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第十条 报名条件。具有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品德优良,身心健康,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学业水平考试10门科目全部合格(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要求6A4B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请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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