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柯高考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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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青海师范大学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5-01-24 王柯高考志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照教育部及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青海师范大学章程》,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校内相关机构、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对于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青海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青海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与对口支援及合作共建高校派出的交流生培养模式包括“1+3”“2+2”“1+1+2”“1+2+1”等四种,交流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青海师范大学颁发。

第二章 办学地点

第五条 城北校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城西校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8

第三章 办学性质

第六条 青海师范大学为青海省省属普通高等院校,主管部门为青海省教育厅。

学校全称:青海师范大学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代码:10746

第四章 招生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审议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各类招生方案,研究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学校本科招生章程、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以及拟订各类招生方案,报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指导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开展本科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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