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普高招生章程(2025年实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
第四条学校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扬州,占地1000余亩,现有在校生12000余人。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技术技能强,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8%以上。
第五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宣传、咨询、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和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
第十一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其中, 想给孩子一个光明的前途?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高考志愿填报指导服务!助你成功率提升90%! 推荐阅读: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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