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于2004年5月8日正式成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以北京理工大学为办学主体,是其重要延伸和战略组成。学校设有13个专业学院,现有统招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6万人。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见表格(一共有39个专业,其中文史类为0个,理工为24个,文理兼招为15个)
招生计划:50人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A.学历资格 报名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入学考试者,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其中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向报考机构提供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正本,入学报到后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补缴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中三年成绩单正本。持中国内地(祖国大陆)学历的考生信息将由联招办汇集后送考生毕业中学所在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历查验;持港澳地区学历的港澳台考生须在毕业中学所在地(香港或澳门)报名参加考试;持国外学历的考生报名时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对其学历证明材料所做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是否学历教育)。 凡持虚假学历报考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当年全国联招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取消其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并且在三年内不准参加全国联招考试或全国高考。B.身份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3)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即按一年计算,无须连续居住。年的计算规则为:自然年,或每年报名时间截止日的过去一年。两年中累计住满18个月不可直接视作两年计算,需每年单独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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