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按1:1.05以内投档。
2、外省市按1:1.2投档,如为平行志愿按当地规定录取规则执行。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我校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优先考虑一志愿,一志愿不满的专业再录取二志愿,以此类推。
5、旅游英语、旅游日语、应用韩语、应用西班牙语专业要求参加外语口试(省级招办未组织口试的省、区、市除外)。上海考生外语口试要求为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口试成绩C及以上(含C)。
6、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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